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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2008-07-17]

 

关于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印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印章刻章制度

各部门、监理项目组需刻印章,向公司行政财务人事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由行政财务人事部负责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自刻部门、项目组印章。

二、印章管理:、

印章启用前,必须先到行政财务人事部留存印签备案,未以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公司印章存放在行政财务人事部,部门印章存放在各个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因管理不善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部门领导责任。

三、印章登记

各部门、监理项目组来盖章,首先要部门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并在“申请盖公章登记表”上登记后,行政财务人事部才能给资料盖章。如遇各部门、总监不能亲自到场登记,由办公室人员电话询问,得到同意后方能盖章。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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