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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要求新建建筑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浏览次数:115次 发布日期:2010-02-01

江苏出台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要求新建建筑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法律法规专栏》或登录内部文件系统后下载!)

  11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颁布的《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全省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要求,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照明设备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对新建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12层以下住宅,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以及对规范依法行政,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业的节能技术进步产生极为重要的作用。周岚认为,未来的城市化道路应该是一个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而节约型城乡建设又是节约型城市化道路推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江苏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过程中提出,要把建筑节能的核心理念拓展到城乡规划建设各个环节,同时也根据国内国际环境,顺应低碳经济和生态城市建设的大趋势,推动村镇建设、城镇建设的发展模式转型。

  对于节能建筑的好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顾小平介绍说,节能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除了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等社会和生态效益外,对老百姓而言,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目前50%的设计标准来看,每平方米增加的成本大约在100元到120元,在相同的条件下,相对于非节能建筑,使用节能建筑一年可节省电费600元,长远看还是很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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