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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1-01-05]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10〕110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监管,认清安全生产形势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节假期间安全生产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冬季施工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节日期间是农民工思想活跃期,要居安思危、严防“三违”,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建筑施工抢超工期查处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多发企业的重点监控,加强对外地进市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                                         

三、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工地民工业余学校的作用,广泛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实效,努力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

 

附件: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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