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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职称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通知
[2014-10-31]

2014年度职称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通知

尊敬的学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苏州学习网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苏职办〔2013〕61号文件《关于调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关于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在临近2015年之际,特此邮件温馨提醒:

    为了不影响您年度评审或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请尽快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以下为节选自苏职办〔2013〕61号文件中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请认真阅读及理解,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0512-65720997,学习问题请咨询苏州学习网服务热线:0512-68709111.

三、关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

根据省厅要求,从2014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展开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专〔2013〕7号)文件要求,专技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修满学分。目前,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已开通(www.szzyjxjy.com),第一批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已确认公布(名单附后)。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或42学时,具体计算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专〔2013〕7号)。

2.专技人员需通过苏州市职称办认定的网上学习平台、培训项目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计划内培训班学习,方可按学习课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3.各行业专业培训项目需经市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市职称办或相关行业协会认定)认可后凭结业证书计算学时。

4.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凡符合《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保专〔2013〕9号)规定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均可申请继续教育基地,并按各自特色着重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培训。

5.为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广大专技人员权益,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从2014年开始计算(2013年按上述规定所修学时可列入2014年计算)。2014年当年参加评审的,核算当年学时,2015年参加评审的核算2014年、2015年两年学时,以此类推。申报初级职称的不作要求。

6.因网上学习平台、继续教育基地未能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科目而造成学时不能达标的,不影响评审结果。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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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2-687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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