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子杯申报的要求
[2010-04-29]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苏建协(2009)第5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根据《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苏建办[2001]99号)的规定,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由我会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和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的工程为2008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表彰工程总数为200个左右,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根据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建议推荐数(附件1),将符合年限、规模和质量等条件的工程,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优中选优,确保其示范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市政、园林和环境等项目同时单独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
二、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层数10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砖混结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和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的工程为2008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表彰工程总数为200个左右,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根据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建议推荐数(附件1),将符合年限、规模和质量等条件的工程,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优中选优,确保其示范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市政、园林和环境等项目同时单独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
二、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层数10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砖混结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砖混结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二次装饰装修由装修承建单位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5、市政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10万吨/日以上给水厂,1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6、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7、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连续里程≥10公里航道工程、船闸工程。
8、水利工程:单项建筑物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9、电力工程: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上发电工程, 220千伏以上送变电工程,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利用电厂、热电厂(单独输电线路工程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10、通讯工程: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模普遍较小的苏北地区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可适当降低申报规模标准。
三、申报工作的组织和一般要求
1、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工程由省相关关厅、局、总公司组织推荐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统一上报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其它工程由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同建设局(建委)组织推荐申报,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其报送到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的所有申报工程的文字材料及复印件视为审查合格。
2、申报工程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的、申报工程未取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申报人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申报材料用印不规范的、申报材料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推荐函、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稿(附件4)、申报材料由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和省有关专业部门统一报送到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4、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时,重点核查申报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工程资料和申报条件并作出书面评价。
5、申报“扬子杯”表彰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单独填写申报表。各地可选择信誉、业绩较好并参与申报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扬子杯”表彰。
6、各地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将代表本地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水平最好的工程推荐申报“扬子杯”,不得限制和排挤非本地企业承建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往年申报未评上“扬子杯”的工程不得申报。
7、经省物价部门同意,省建筑行业协会收取申报单位的评选费,标准为:申报承建单位600元/项、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400元/项。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二次装饰装修由装修承建单位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5、市政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10万吨/日以上给水厂,1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6、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7、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连续里程≥10公里航道工程、船闸工程。
8、水利工程:单项建筑物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9、电力工程: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上发电工程, 220千伏以上送变电工程,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利用电厂、热电厂(单独输电线路工程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10、通讯工程: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模普遍较小的苏北地区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可适当降低申报规模标准。
三、申报工作的组织和一般要求
1、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工程由省相关关厅、局、总公司组织推荐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统一上报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其它工程由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同建设局(建委)组织推荐申报,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其报送到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的所有申报工程的文字材料及复印件视为审查合格。
2、申报工程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的、申报工程未取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申报人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申报材料用印不规范的、申报材料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推荐函、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稿(附件4)、申报材料由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和省有关专业部门统一报送到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4、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时,重点核查申报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工程资料和申报条件并作出书面评价。
5、申报“扬子杯”表彰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单独填写申报表。各地可选择信誉、业绩较好并参与申报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扬子杯”表彰。
6、各地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将代表本地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水平最好的工程推荐申报“扬子杯”,不得限制和排挤非本地企业承建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往年申报未评上“扬子杯”的工程不得申报。
7、经省物价部门同意,省建筑行业协会收取申报单位的评选费,标准为:申报承建单位600元/项、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400元/项。
8、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表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其结果同时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jscin.gov.cn)及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http://www.jscons.gov.cn)公布。
四、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援建指挥部关于设立江苏省对口四川省绵竹市援建项目“扬子杯”优质工程的函》答复’(苏建函工[2009]150号)”精神,援建四川省绵竹市的项目同时单独申报、单独考核,总量控制,企业统一向省援建指挥部申报,由省援建指挥部提出推荐意见,并集中向我会申报。具体考核时间由我会与省援建指挥部商定。
五、其它工作事项
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除了本通知明确的要求外,其它均按《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苏建办[2001]99号)的规定执行。
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除了本通知明确的要求外,其它均按《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苏建办[2001]99号)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铁松
联系电话:025~86633539 传真:025~83300103
附件:1、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2、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3、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材料要求
4、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汇总表
2、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3、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材料要求
4、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汇总表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交通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援建指挥部
附件1:
2009年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推荐申报建议数量表
地区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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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推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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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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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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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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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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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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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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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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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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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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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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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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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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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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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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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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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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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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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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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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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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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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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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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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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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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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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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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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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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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地区: 序号:
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
申 报 表
申报工程名称(全称)
申报单位名称(全称)
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申 报 日 期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及附件资料的全部数据和内容都是真实的,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提供虚假资料和作出的虚假声明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人及本企业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二00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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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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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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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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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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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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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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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承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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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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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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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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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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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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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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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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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程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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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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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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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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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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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程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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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程
承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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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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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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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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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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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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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发放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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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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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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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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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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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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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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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2009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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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关于工程质量和工程使用的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09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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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或省有关专业协会审查和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09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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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或省有关部门审查和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09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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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复查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字:
2009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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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评选意见:
评选委员会主任签字:
2009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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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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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工程类别按十大类填报,见本通知第二条;本申报表必须如实,并用电脑打印;其中1份要与申报材料统一装订,并放前面。
附件三:
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材料要求
1、《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与申报材料胶装);
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字以内)一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各一份;
4、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申报的参建单位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一份;
6、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7、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
8、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9、竣工验收证明及备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0、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一份;
11、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照片十张;
12、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先进性的证明(原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13、市级优质工程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
14、其他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附件四:
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汇总表(Excel)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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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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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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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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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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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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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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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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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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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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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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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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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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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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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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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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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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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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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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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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