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关于开展201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2010-06-17]
关于开展201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根据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纪委监察室、工会、建筑业处、城建处、质安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检查小组,下设3个检查工作小组。第一检查小组检查张家港市、常熟市、相城区;第二检查小组检查太仓市、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第三检查小组检查吴江市、吴中区、苏州高新区。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地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第九个《安全生产月》实际开展情况;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行为;现场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作执行法规标准情况;创建文明(平安)工地、优质工程等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1.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总分包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监理机构人员持证上岗及配备情况等;
3.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有效性、内容针对性,尤其是法规要求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审批程序和专家论证情况,具体施工方案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情况
4.工程施工单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5.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隐患、质量通病的控制和治理台帐记录。
(二)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管理资料;
2.执行文件、落实整改情况;
3.工程实物的观感质量;
4.工程实体质量抽测情况等。
(三)施工安全
1.各地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2.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3.现场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井字架、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民工生活临时设施等危险源的处置及控制、对查出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的情况。
4.世博会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装备物资的落实情况。
5.各地住建局及质监、安监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对质量、安全的投诉的处理、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的情况,对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6月2123日,每天检查一个地区。每个地区随机抽查5个工程项目,其中申报苏州市级文明工地的2个、苏州市级优质结构计划目标工程2个、市政工程1个。检查组到达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苏州中心城区检查另行安排。
四、检查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已开展的大检查、安全月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大检查时要安排好有关人员在现场被查,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并准备资质、资格、许可及有关管理资料,供检查组人员检查。
2.请各地住建局将今年以来对本地区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监管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交检查组带回。
3.各检查小组检查时要认真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依法行使检查权。
4.各检查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将检查内容及时整理汇总,将各地区检查的总体情况和填好检查汇总表(按附表式样进行汇总),我局将对检查和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5.各地安排一名检测人员配合检查组检查现场实体工程质量。
返回